藥理研習

藥動學藥效學研發臨床試驗基本藥物

藥理學(英語:Pharmacology),是研究藥品有機體(含病原體)相互作用及作用規律的學科,涵蓋:研究針對藥品對生物的作用及作用機制,即藥品效應動力學(PD)與藥品在生物的影響下所發生的變化及其規律,即藥物代謝動力學(PK)。藥理學屬醫學系基礎學科之一,是依據 1983年美國及加拿大各醫學院共同釐定,以教學、研究並重多向發展。研究方面橫跨藥理、神經科學、毒理、新藥開發、分子生物、基因體學、免疫學、臨床藥學與藥劑學等有關學門;教學方面則涵蓋醫學系、牙醫學系、護理學系、物理治療學系、生命科學系與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學系…等學科。為瞭解臨床上藥物使用之主要原理,每類藥物作用、機轉之藥效,可能產生之副作用以及如何降低與避免副作用之產生達到提昇醫療服務水準的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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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動學

藥物效應動力學(英語:Pharmacodynamics / 縮寫:PD),簡稱藥效學,是藥理學的基礎分支,主要研究藥物作用(action)與藥理效應(effects),為藥物對機體的作用及作用機制(mechanism of action)、治療效果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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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效學

藥物代謝動力學(英語:Pharmacokinetics / 縮寫:PK),簡稱:藥代動力學或藥動學,是藥理學的一個分支,研究藥物在機體的影響下所發生的變化及其規律,其中的藥物包括藥劑激素營養素毒素。藥代動力學研究藥物的體內過程,涵蓋: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並運用數學原理和方法闡釋藥物在機體內的動態規律。

藥代動力學闡釋在使用某種藥物後,身體如何吸收和擴散藥物,以及藥物在身體內發生的化學變化(如:透過代謝細胞色素P450葡萄糖醛酸轉移酶…等),以及藥物的效果和排泄方式。藥代動力學屬性常常受給藥方式和劑量影響,這些原因也會影響吸收率。藥代動力學常與藥效學一起研究,後者研究藥物在體內的效果。

藥代動力學的研究常採用 ADME方案,常在「吸收」過程中,將「釋放」獨立開來。涵蓋「釋放」的「吸收」過程稱為 LADME

  • 釋放Liberation): 藥物製劑的釋放。
  • 吸收Absorption):藥物進入血液循環的過程。
  • 分布Distribution):藥物在體內組織和液體中的分布或散布。
  • 代謝Metabolization / 或稱生物轉化、失活) :器官對外來物質的識別並且將母體化合物不可逆地轉化為子代化合物。
  • 排泄Excretion) – 物質從體內排出的方式。在某些罕見情況下,藥物會在身體組織內不可逆地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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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

臨床試驗(英語:Clinical trial)是一種根據研究方案利用已「上市藥物」或安慰劑做為對照組的方式,對藥物或其他醫學治療在受試者身上進行比較測試的過程。
在臨床試驗中,研究者要先決定所要測試的療法,例如:藥物、裝置,再決定用哪種療法做為比較,涵蓋須要找哪一類型的測試對象(如:病人、志願者…等)。治療用藥物的話要證明它能有效延長病人的生命、減輕特定症狀或降低不良事件之發生以改善病人生活品質。
世界上大部份國家將臨床試驗分為 4~5期,並對每期臨床試驗的基本準則和技術要求擬定規則,如下:

  • 零期臨床試驗:尚未完成初步定義。
  • 一期臨床試驗:又稱臨床藥理和毒理作用試驗期。針對已通過臨床前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的新藥於人體上驗證藥物的安全性。根據預先設計的計量,從初始安全劑量開始,逐漸增量,觀察人體對該種新藥的耐受程度,確定人體可接受而又不會導致毒副反應發生的劑量大小。
    再繼續進行多次給藥試驗,進一步確定是否適合於「二期臨床試驗」所需的劑量和程序。同時,還必須進行人體的單劑量和多劑量的藥動學研究,為二期臨床試驗提供合適的治療方案。「一期臨床試驗」通常由健康的志願者參與;在抗癌藥物開發研究同時也允許少數患者參與初步實驗。一般而言,一期臨床試驗總試驗批量為 10~80位病人。
  • 二期臨床試驗:又稱臨床治療效果的初步探索試驗。於較小總體的選定適應症的患者群,針對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進行臨床研究,重點在觀察新藥的治療效果和不良反應,進行新藥的藥動學生物利用度研究,以確定患者與健康人的藥動學差異。二期臨床試驗的主要目的是為三期臨床試驗做準備,以確定初步的臨床適應症和治療方案。二期臨床試驗,總試驗批量為 100~200位病人。對照組的病人愈多愈能發現「非常見」的副作用。
  • 三期臨床試驗:又稱治療的全面評價臨床試驗。即是在對已通過「二期臨床試驗」確定療效的新藥,與現有已知「活性的藥物」或「無藥理活性」的安慰劑進行對照試驗。三期臨床試驗決定此藥物是否能夠批准上市銷售。三期臨床試驗,總試驗批量為  300~500位病人,至少測試 100批次,避免統計學上之誤差;至於對照組的數量則無具體規定。
  • 四期臨床試驗:又稱藥物推出後的臨床監察期。當新藥推出後,通過大量調查藥物對病人的臨床效果及情況,監視與追蹤新藥效能、妥當用藥以及降低/避免副作用的發生機會和程度。若療效不如之前各種臨床試驗、副作用嚴重或副作用發生率高,管制部門則會將那新藥召回和下市。只要有很多人使用此藥物,四期臨床試驗必須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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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藥物

基本藥物(英語:Essential medicines)為「能夠滿足人們的優先醫療衛生需求」的藥物。基本藥物必須是「能滿足人們優先醫療衛生需求」的藥物。。基本藥物的價格應設定在一般人可承受的水準。這個概念在 1978年《阿拉木圖宣言》關於「基本醫療衛生」的十點之中被提出,截至 2019年,這個定義並未被改變。
自 1977年 WHO開始公布基本藥物標準清單,於 2019年針對成年患者的提出的清單,已涵蓋 400多種藥物(請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基本藥物標準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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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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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藥

番瀉葉阿勒勃臘腸果蘆薈氧化鎂

瀉藥指促進糞便排出的藥物,一般用來治療便秘。另外灌腸作為一種機械治療便秘的方法,有時也歸入瀉藥類。

  • 體積性瀉藥,如:車前子殼(psyllium husk)、麩皮蘋果…等富含纖維的植物成分,或是合成類的聚氧乙烯。能吸收水分,使糞便鬆軟,體積增加而易於排出。作用於大小腸,一般 12~72小時內起作用
  • 軟化劑,如:多庫酯(Docusate) 。作用於大小腸,一般 12~72小時內起作用
  • 潤滑劑,如:液體石蠟(口服或肛門給藥)、甘油開塞露的主要成分之一)和中醫的口服麻仁丸。作用於結腸。一般 6~8小時內起作用
  • 吸水劑:
    • 鹽類瀉藥,如:硫酸鎂硫酸鈉…等。通過滲透作用吸收腸道內的水分,令水分得以保留,從而增加腸內壓力以軟化糞便。也可以引起膽囊收縮素的釋放,而刺激脂肪和蛋白質的消化。鹽類瀉藥會引起人體內水分和電解質的不平衡,作用於大小腸。一般 0.5~3小時內起作用。
    • 高滲性瀉藥,如:乳果糖,在結腸內的通過滲透作用使水和電解質保留於腸腔內,通過細菌發酵作用降低 PH,並刺激結腸蠕動。作用於結腸,一般 0.5~3小時內起作用。
  • 刺激性瀉藥,如:蓖麻子油(Castor oil)、番瀉苷(Senna)、蘆薈比沙可啶…等。通過腸黏膜和神經從刺激腸蠕動,屬於猛藥,建議儘量少用。作用於結腸,一般幾個小時內生效。

【請注意】

  1. 雖然衛福部已經開始準備禁用阿勃勒,但在 2021/01/01以前製造出來的產品,依然是屬於【合法】添加,並且可以繼續販售至產品的有效日期結束為止。因此在購買前還是要記得仔細看看營養標示喔。
  2. 番瀉苷則於 2018/07之前,所製造的產品是可以添加,而且若保存期限以三年而言,在 2021/07以前,依然可以買到含有「番瀉」成分的產品,並不違法。
  3. 以最新的法規規定,「番瀉」加到茶包是合法的,所以之後廠商的減重策略可能轉移到茶包上。
  4. 排便習慣變成 3天一次,有可能是大腸癌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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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瀉葉

番瀉葉可分為「狹葉番瀉葉|異名Cassia angustifolia」及「尖葉番瀉葉|異名Cassia acutifolia」兩種。

  • 狹葉番瀉葉的成分:番瀉、蘆薈大黃素、蜂花醇、水楊酸、棕櫚酸。
  • 尖葉番瀉葉的成分:番瀉、蘆薈大黃素、大黃酸、異鼠李素。

兩種番瀉葉皆含有「番瀉」或者稱「番瀉苷」,同樣會刺激腸道蠕動,導致腹瀉。


台灣法規:

  • 2018年以前,番瀉苷可以添加到任何以茶包、膳食調理包或經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等食品之原料,每日使用量不得超過 12毫克,超過則以藥品管理。
  • 2018年以後,僅限用於茶包,供沖泡飲用,番瀉苷的每日使用量不得達 12毫克,若經查獲番瀉產品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7條及第 48條規定處新臺幣 3萬元以上 300萬元以下。

所以以前喝過的「減肥茶」,裡面就可能加了不到 12毫克的番瀉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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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勃|臘腸果

阿勒勃、臘腸果以及萃取物裡面,都含有「番瀉苷」這種刺激腸道蠕動的成分。這些成分看似幫助你瘦身、減肥、清宿便,但你只是把身上的水分給排掉,而體重減輕是因為水分流失,不是你身上的脂肪。
長期使用下來,除了會刺激腸道蠕動腹瀉,造成腸道耐受性增加,需要一直增加劑量外,也容易產生依賴性。假設你今天停止使用這些成分的產品,很有可能產生便秘的問題,而本身就有便秘問題的人,反而更加嚴重。


台灣法規

  • 2020/7/29衛福部公告宣佈,「阿勒勃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 2021/01/01以前,阿勒勃、臘腸樹的果實,是可以添加在任何食品中,包括保健食品,也找不到上限使用量的規範,代表台灣廠商可以無上限使用!
  • 2021/01/01以後,衛福部公告:禁止阿勒勃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原因是阿勒勃果實含有「羥基蒽類衍生物|蒽醌類化合物」(其中可能與黑腸症有關),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之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之疑慮。
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8條規定,處新臺幣 3萬元以上 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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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薈

蘆薈的外皮裡面的一種成分:蘆薈素,會被我們腸道微生物利用,產生對我們人體有害的物質,稱為蘆薈大黃素含有大量的蒽醌類化合物。蘆薈大黃素造成嚴重腹瀉,甚至可能引起細胞基因突變致癌。蘆薈大黃素也會造成骨盆充血、子宮收縮,可能導致孕婦流產,也會透過乳汁影響嬰幼兒,造成刺激。國際癌症研究中心 IARC,將蘆薈全葉之萃取物歸類為 Group 2B,表示可能對人類致癌之物質。

  • 美國加州 65號議案的指南中,口服未脫色的蘆薈葉片萃取物已被美國加州環境健康風險評估辦事處連同金印草皆標示為「已知能造成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學品」

台灣法規

蘆薈如果要添加到食品裡面,需要先完全去皮或食品加工,並檢驗蘆薈素含量。若蘆薈原料或其萃取物中蘆薈素含量超過 0.3%,則需進行安全性評估後才可加到食品中使用!
2014年底有一則新聞,某知名女藝人代言的保健食品,標榜瘦身減肥,內含蘆薈素卻被驗出高達國際公認行業標準 1000倍以上,由於服用過量會腹瀉,嚴重時導致脫水、肝腎還有衰竭的風險,產品遭衛福部下架。
所以,營養標示出現「蘆薈素」、「蘆薈萃取物」,都需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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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鎂

氧化鎂是醫生會開給有便秘問題的病人服用,幫助他們排便。在市面上看到,有酵素產品裡面添加氧化鎂,而「鎂」的含量竟然高達 500mg,一般氧化鎂的「鎂」含量約佔  60%,用數學回推的方式計算出氧化鎂添加量為 833.33mg (藥品級氧化鎂約 250 330mg),比藥品級的氧化鎂足足多出 2.5倍的劑量。
廠商就是利用這點,在保健品加入高劑量的氧化鎂,讓一般的消費者能馬上體驗順暢無堵的排便快感。


台灣法規:

高劑量的氧化鎂具有輕瀉作用,依照現在法規的規定,添加氧化鎂的目的是作為補充飲食上「鎂」的不足,成年人每天的「鎂」食用量不超過 600mg;嬰兒則是不超過 105mg為準。
如果在成分表上發現有使用氧化鎂,且營養標示「鎂」的含量高於 150mg的話,吃了這產品可能會導致你拉肚子,因為這相當於一顆藥品級氧化鎂(250mg)的劑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阿勃勒」、「臘腸果」、「番瀉葉」、「蘆薈素」這 4個關鍵字,消費者已經非常熟悉,有警惕了,那廠商就添加你還不熟悉的「氧化鎂」,讓人產生「減肥」的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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