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theory)指人類對自然界、社會·現象,按照已有的事實、規律、經驗、的認知(cognition)以及經過驗證的假說,經由一般化與演繹推理…等的方法,進行合乎邏輯推論性的總結,是「實證·知識」的一種,又稱:學說(theory)。
人文學科(humanities)是科學(science)的理論,具科學性的;倘若使用模糊的、自相矛盾的、誇張的或不具「可證偽性(testability)」的主張、過度依賴確認(confirmation)而不是「可證偽性(testability)」、缺乏其它專業人士(professional)的公開確認,缺乏系統化、理性化的論理(邏輯)過程,則稱為:偽科學(pseudoscience)。
·†·)任何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的產生,源於對自然界(nature)的觀察。人類藉由觀察實際存在的現象或邏輯推論,而得到某種學說謂之:理論。
假說
假說(hypothesis)是根據已知的科學事實和科學原理,對某種現象進行的解釋;數據經過詳細的分類、歸納與分析,得到一個暫時性但是可以被接受的解釋。在未得到實驗確證之前,通常被稱為:假說。
許多「假說」還沒有完全被科學方法證明,卻也沒有被任何一種科學方法所否定;但「假說」依然能夠產生深遠的影響。
事實
事實(fact/truth)常指過去已發生的事件(events),亦可指被驗證成立且中立的陳述。傳聞(rumor)在本質上不同於歷史事實,也不同於推論、理論、價值和客體。
規律
規律(rules)是事物、現象的必然行經過程,本質是內在的,又稱:法則。人們不能創造改變和消滅「規律」;人們只能認識它,利用它來微調自然界,促進人類社會和諧發展。
經驗
經驗(experience)是知覺的一種,針對有意識的事件,產生的熟悉程度與實踐知識。經驗通常與感知相一致時,容易與其它類型的意識事件(如:思考或想像)形成對比。經驗常涉及心物問題和意識難題,有時是相互競爭的理論之間的中立仲裁者。有些「經驗概念」是天生的。
知識
知識(knowledge)是對某個主題「認知」與「識別」的行為藉以確信的認識。知識需要透過經驗或聯想,熟悉之後進而了解;這類事實或狀態被稱為知識。認知與識別而了解進而認識某種常識、技巧、藝術或科學原理。
科學
科學(science)要求確實遵守基本原則且立基於客觀事實的系統性研究領域,使得假說與預測以可被檢驗的形式,進行知識的建構與組織工作。科學為可藉專業知識獲得特定的技能,以科學方法不斷嘗試揭露和確認客觀世界的運作法則和原理,不僅對自然現象之規律的探索、總結,也越來越多地在人文學科(humanities)有所成就。如:自然科學、形式科學、社會科學、應用科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