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

淡水區名稱淡水區歷史新市區生態

淡水區舊稱「滬尾」,位於中華民國·新北市西北沿海以及淡水河的出海口北側,北鄰三芝區,南鄰臺北市·北投區,西濱臺灣海峽,西南與八里區相隔淡水河為界。而在歷史上,此處也曾經是西班牙登陸臺灣在臺灣北部建立海上貿易中繼基地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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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區名稱

清代16451912)末期至日治(1895~1945)初期的一段時間,「淡水」之名漸與「滬尾」並用,都是指稱今日的淡水區一帶。
明治  42年(1909),目前的「淡水區」隸屬臺北廳·滬尾支廳·淡水區、當時有滬尾公學校、滬尾尋常高等小學校、滬尾區、滬尾街,以及以「淡水」為名的淡水稅關、淡水郵便局。於明治 45年 1月 22日(1912),臺北廳廳長井村大吉呈報總督府,希望解決此種名稱混亂的局面,改而統一使用「淡水」之名。

  • 於 1590年代西班牙人在「馬尼拉手稿」記載了淡水河流域一帶的平埔族情形,並以拼音拼寫了「Tamchuy」,並附上漢字「淡水」,隨後西班牙統治時期,就成立了淡水省區
  • 滬尾之名可能為凱達格蘭語轉譯而來,語源為「Hobe」,是河口的意思。《臺海使槎錄》中稱「虎尾」;《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中稱「扈尾」;淡水福佑宮「望高樓碑誌」中稱「戶尾」。可證明不同的「Hōo-bué/bé」名稱皆為「Hobe」轉譯之結果。
  • 有一說石滬是早期海邊捕魚的設施,漲潮時,海水將魚群帶進石滬內,退潮時海水從石縫中流出,魚群便留在石滬內供漁夫捕捉,早期台灣北海岸有 20~30個石滬群,淡水在石滬群最尾端,故稱「滬尾」
  • 有一說則是指由閩南語「雨尾」諧音演化,因為臺灣北部地區下雨,通常在觀音山、淡水河一帶雨即停止,故名「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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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區歷史

臺灣的歷史中國歷史

淡水地區於雍正、乾隆年間陸續開放作為與中國通商貿易之港口,漢人聚落逐漸成形,咸豐八年(1858)清朝政府簽訂天津條約之後,開放淡水港為國際通商口岸,西方國家的商船開始頻繁進出。外國人的活動區域主要集中於臨近清朝官衙及海關碼頭的「烽火街」地區,形成了獨立的政經及宗教生活區。

  • 1858年(清咸豐 8年),天津條約簽訂後,淡水正式開港。
  • 1861年(清咸豐 11年),7月英國副領事史溫侯Robert Swinhoe)抵臺勘查,以淡水港更具便利性,與清廷議定以滬尾為通商碼頭[1]
  • 1862年(清咸豐 12年),淡水開港後選為海關稅務司辨公所在,同年 7 28日由區天民以滬尾守備署開徵關稅,並奏准由滬尾關稅每月撥用一萬兩,予臺灣道·丁曰健充當軍餉,平戴潮春民變
  • 1863年(清咸豐 13年),因外國船隻課稅糾紛與溝通問題日多,及中國人收賄弊端,由前福州海關稅務司斯美里登提議,改由外籍人士擔任稅務司管理,第一任乃英國人何威爾(John W. Howell)。
  • 1872年(清同治 11年),3 9馬偕博士登陸於淡水。
  • 1927年(日昭和 2年),由臺灣日日新報舉辦票選,選定為臺灣八景之一。
  • 1941年(日昭和 16年),淡水港成為有名無實的國際港。
  • 1945 10 8日,中國「臺灣前進指揮所」憲兵第 4團,搭戎克船自淡水海關碼頭上岸,乃中國軍隊踏進淡水之開端。
    註:清代(16451912淡水廳的行政中心建立在半線竹塹,而不是淡水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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